地址: |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26号 | |
传真: | 024-55882113 | |
Email: | qyxyyywk@126.com |
组 长:李化良 院长
副组长: 唐 雷 副书记
翟成元 副院长
李树连 副院长
成 员:许政财 医务科科长
汪 兰 办公室主任
周丽美 财会科科长
杨 颖 护理部主任
周 杨 医务科干事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:
翟成元副院长兼任主任、许政财科长兼任副主任。
职责:李化良院长负责项目全盘工作;
翟成元副院长负责项目工作;
许政财科长分管支援医师的考核、评价等工作;
汪兰主任负责支援医师的食宿等工作。
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并邀请支援医师参加,讨论医护质量、医疗安全等各项工作。
此外我院明确了对口支援责任人,确定了分管院长和联系人员为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员,具体如下:
责 任 人: 李化良 院长 13942319216 55882113
具体执行人:翟成元 分管院长 13394139530 55882113
联 系 人: 周 杨 医务科干事 13470521052 55882116
邮 箱:qyxyy@126.com
上一条: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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